傳統的東莞加固補強方法包括加大截面法、外包鋼法、預應力法、改變傳力途徑法等,其中,加大截面法不符合本工程中的補強原則;外包鋼法,主要用于加固鋼筋混凝土柱、梁、桁架弦、腹桿等,并且加固費用較高,需采用類似鋼結構的防護措施;另外兩種方法結構處理復雜,不適合于該工程的加固。
一、東莞加固補強處理盡可能不改變構件外觀,不改變原設計荷載條件,不減少結構層凈高和使用面積,不增大結構原設計配筋量。
二、東莞加固補強材料有較好的抗老化、環保、防火性能,有較好的工程適用性。
三、補強處理范圍僅限于結構混凝土設計強度C30、實測強度C25的墻肢部位,梁板結構不用進行處理。
四、所選補強方法有利于方便施工、縮短工期,降低成本,有利于減少對社會的不利影響。